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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2022-07-21 21:01:24查看 2739回复1浏览 2739

【高速任性变道太“豪横”】在辽宁省大连市G15(沈海高速)342公里南行方向,发生了一起因随意变更车道引发的交通事故,因碰撞力过大,两车互相弹至道路隔离带上,其中一辆轿车一名乘客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,所幸只受轻伤并无大碍。 接到报警后,连公交警支队高公路大队民警第时间赶到现场,对故展调查处置,原来,事人宋某行变更道时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交通全法施条例》有关第44条第款“道路同方向划有2以上机动车道的,变更车道的机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的机车的常行。”之规定,最终交警认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。大连公安交警温馨提示,车行速路,安全于天。一要辆各其道;二要杜绝随意变道;三要前了解行车线。@辽宁交警 #安全带反面案例#